針灸治療時,根據各種病証需要,將主治相同或相近似的腧穴,配合應用可發揮協同作用,加強針灸療效。在處方組成方面雖有近部、遠部及隨証取穴等形式,適當地配穴可使組方更加靈活。
- 遠近配穴:在某一臟腑、經脈發生病變時,即在相應的經脈遠取及近取。例如肺病咳嗽,可在肺經上取局部的腧穴中府(Lu 1),以及遠取尺澤(Lu 5)、太淵(Lu 9)。
- 表裏配穴:以臟腑經脈的表裏陰陽配對關係,作為配穴依據。原穴主治本經病,絡穴兼治表裏經之病症,特定穴中的原絡配穴,可增強治療作用。此外,陰經和陽經表裏相合,表裏兩經的穴位互配,也能增強腧穴的協同作用。例如胃痛嘔吐可取足三里(St 36,足陽明經)配公孫(Sp 4,足太陰經);風熱外感咳嗽取尺澤(Lu 5,手太陰經)配合谷(Li 4,手陽明經)。
- 前後配穴:胸腹為前,背腰為後,將兩方面的腧穴配合運用。多用於臟腑疾病,但不限於特定穴中的俞募配穴法。例如痛經可針刺次髎(Bl 32)配歸來(St 29);中風昏迷針刺風府(Gv 16)配人中(Gv 26);失語針刺啞門(Gv 15)配廉泉(Cv 23)等等。
- 上下配穴:泛指身體腰部以上腧穴與腰下腧穴互配,歷來為針灸學家所重視,臨床應用最廣。《靈樞》曰:「病在上者,下取之;病在下者,高取之;病在頭者,取之足;病在腰者,取之膕。」臨床上,手足同名經配穴常用於頭面、胸脅部疾病。例如口鼻症取手陽明之合谷(Li 4)、足陽明之內庭(St 44);咽喉症刺手少陰之通裏(Ht 5)、足少陰之太溪(Ki 3)。另外,八脈交會穴的配對應用,也是前人總結上下配穴的經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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膽經
左右配穴:以經絡循行縱橫交錯的特點為配穴的依據。經脈循行左右對稱,左右配穴有助提高療效。例如左側面癱,可取患側面部穴位,再配健側合谷(Li 4);偏頭痛可取患部膽經有關穴位,配合健側遠端的陽陵泉(Gb 34)、俠溪(Gb 43)。中風半身不遂時,可採用左病右取或右病左取,也可左右腧穴同時並用。
總的來說,配穴時應處理好主穴與輔穴的關係,儘量少而精,突出主要腧穴的作用,再適當配伍次要腧穴。有針對性,根據病情選擇比較理想。